
航道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航道管理局
受理地点:南宁市民中心南宁航道管理局窗口(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民中心A座7楼A728窗口)
联系电话:0771-4881814
办公时间:除法定节假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事项名称 |
申报材料 |
承诺时限 |
收费标准(元) |
1.专用航标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 |
(一)在沿海和通航河流上设置专用助航标志许可: 1.申请文件(公函); 2.助航标志配布方案; 3.航标维护能力的证明材料。 (二)沿海和通航河流上撤除、位置移动和以其他状况改变专用航标审批: 1.申请文件(公函); 2.助航标志搬迁、撤除方案; 3.与航标管理机构达成的助航标志搬迁、撤除补偿协议。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2.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 |
1、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申请书; 2、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 3、项目建设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项目列入相关规划文件或相关产业政策文件); 4、项目单位身份材料(包括项目单位统一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5、涉及规划调整或者拆迁等措施的应当提供规划调整或者拆迁已取得同意或者已达成一致的承诺函、协议等材料。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注:承诺时限为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