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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道通告

[2019]第25号关于设置南宁市规划经四路污水过江管道工程施工期助航标志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9-09-30 17:43:15 作者: 来源:本站 点击率:4783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航道管理局

     

2019〕第 25

关于设置南宁市规划经四路污水过江管道工程施工期助航标志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船舶:

因南宁市规划经四路污水过江管道工程施工需要,广西汇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确保施工期航道安全畅通,将在施工河段设置临时助航标志,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工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左侧)--邕宁区蒲庙镇(右侧)王坡村郁江河段。

二、临时助航标志设置时间: 2019108 日至2020219日,标志设置提前撤销或延期不另行通告。

三、临时助航标志设置方案:

水下管槽开挖、回填施工期间,在施工河段开辟宽度不小于60m的临时航道,其中:施工桩号位于0+3100+520范围时,临时航道设在靠施工区域左侧,增设21.4Mpe型浮鼓标志;施工桩号位于0+1200+330范围时,临时航道设在靠施工区域右侧,增设21.4Mpe型浮鼓标志。过江管道沉管施工期间,在施工区域上游500 m和下游300 m处各设置一座禁止通航信号标志。增设的标志按一类航标配布,夜间发光,主要技术参数如下:

1、外形形状:浮鼓标志规格为1.4Mpe型,底部直径1.40m,水面以上高度1.18m,禁止通航信号标志为垂直悬挂两个锥尖朝上的三角锥体,浮体为4.8m长钢质船形浮体。

2、颜色:浮鼓标志左侧为白色,右侧为红色,禁止通航信号标志为红色。

3、灯质:浮鼓标志左侧为绿色单闪光,右侧为红色单闪光,闪光周期均为4秒(0.5秒明+3.5秒暗),禁止通航信号标志为垂直上下2盏红色定光。

四、特别提示:航经施工河段的船舶,应加强了望,密切注意过江管道施工动态及航道航标调整情况,严格按照航标标示的航道正确航行。

特此通告。

 

附件:

1、《南宁市规划经四路污水过江管道工程右幅管槽开挖、回填施工临时助航标志设置示意图》

2、《南宁市规划经四路污水过江管道工程右幅管槽开挖、回填施工临时助航标志设置示意图》

3、《南宁市规划经四路污水过江管道工程沉管施工(封航)禁航信号标志设置示意图》

 

                     南宁航道管理局

                       2019年930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