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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航道管理局关于印发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9 17:30:55 作者: 来源:南宁航道管理局 点击率:8785

南宁航道管理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顺利开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安全,(桂扫黑组〔2018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桂交公安函〔2018157号)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工作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的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党总缆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扫黑除恶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动群众,实现扫黑除恶工作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

    (三)坚持综合治理,有效整合部门资源力量,对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区域、行业、领域,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四)坚持依法严惩,充分运用法制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法制保障,明确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办案,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努力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坐大成势。

    (五)坚持标本兼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边打边治边建,既要解决涉黑涉恶突出问题,又要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

    三、组织机构和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苏永杰  胡日金

    副组长:潘明岩  叶东燕  庞学毅 

    成  员:雷    农余东  陆炳元  兰玉辉

            潘新树  黄国军  陈树昌  邓家铃

            左华成  陆继全  韦吉麟   

            覃绍伟  凌子腾  王一丰  周秋生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委办(安全管理科),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

    (二)全面落实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扫黑除恶工作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重要内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也是管辖区域扫黑除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协调,根据实际,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制定针对性的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措施,并将本次专项整治与正在开展的其他整治行动有机结合,保持好工作的连续性。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履行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承担动态掌握所辖区域黑恶势力犯罪形势,研究制定预防和打击对策,主动配合当地政府组织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为深挖彻查地方黑恶势力“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

    (四)强化排查整治。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各单位、各部门要健全完善日常监管、动态管控、排查整治制度机制,依法严惩破坏航道资源及助航设施、破坏、阻挠通航秩序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打击水上交通黑恶势力,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

    (五)按照“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治乱”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要从提高政治站位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密切留意行业动态和社会动态,定期分析可能存在于辖区范围内的黑恶势力重拳打击范围、倾向性问题,及时发出预警并全程跟踪处理,及时消除风险隐患,避免发生涉及我局职能管理范围的涉黑涉恶事件。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六)注重宣传引导。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调动职工群众参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的积极性,动员职工群众主动参与监督和举报黑恶势力的单位及个人,把群众优势转化为扫黑除恶斗争的工作优势,形成全民参与,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20181月至2020年底,为期三年,排查、打击、监管、建设等工作压茬推进、滚动开展。

    2018年,动员部署,集中打击。各单位、各部门迅速落实、动员部署。全面开展线索排查和发动群众举报,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集中整治行业内涉黑涉恶问题,全力配合地方政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9年,打管结合,边打边建。坚持打、管、建并重,持续保持专项斗争高压态势,全面梳理、严格整改重点行业领域的管理漏洞、制度机制空白和方法手段滞后等问题,初步建立主动防范、发现、打击黑恶犯罪的制度机制。

    2020年,督导检查,建章立制。对各单位健全完善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仍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确保属地管控责任落实到位,行业监管有效加强,长效机制基本形成、运行良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771-4841873

 点击通知链接:/upload/201903/19/201903191744187077.pdf

 

 

 

 

 

(全文完)